1.值班期间必须开启网络线路和流量监控程序。若监控程序运行过程中工作不正常,则应立即重启动监控程序;若监控程序重启后仍不能正常工作,则再重复;若重复三次以上系统仍不能正常工作,则应立即通知值班长,并立即记录在网络中心的电子值班日志中。
2.值班过程中,若发现监控程序出现以下情况之一:
(1)线路畅通情况监控报警;
(2)网络流量情况监控报警;
(3)其他异常情况,例如流量不大可能的时断时续、进流量或出流量大大超过其平常值,线路延时或丢包率超过其平常值;
应立即报告值班长,并立即记录在网络中心的电子值班日志中。
3.值班长接到有关情况通知后,应首先考虑以下故障原因:
(一)线路监控
(1)相关设备因过于繁忙而无法响应监控程序的访问请求,建议值班长根据网络当前是否处于繁忙时段、故障前的流量大小、线路畅通情况综合判断故障原因,可再观察、测试1~2分钟;
(2)相关设备或端口死机,应立即重新启动相关设备;
(3)相关设备停电,应分析停电原因并想法恢复电力供应;
(4)相关设备、线路损坏,应快速分析、定位故障,想法排除故障或使用替代方案;
(5)相关设备、线路正在检修;
(6)相关设备、线路被盗,应立即以最快速度报警并赶赴现场,查明原因。
值班长应提高警惕,分析、查清有关情况,立即采取措施,努力恢复网络的正常运行。若原因查清但故障仍无法排除,则须取消相应报警,以免新的报警到来时不知晓(误认为是原有故障报警)。若值班长无法查清原因或者网络运行中断超过10分钟时,应立即报告网络中心主任。
无论故障是否修复,值班长都应及时将有关情况详细记录在网络中心的电子值班日志中,包括故障现象、原因或可能原因、处理方法等。
4.发生以下情况之一,将被视为责任事故,相关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:
(1)网络监控系统超过10分钟未运行且值班人员未发现;
(2)未运行网络监控程序期间,发生了监控程序可以检测到的网络故障,但值班人员却未发现相应的故障;
(3)未履行以上任何一项值班职责。
5.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长治医学院信息网络中心
2003年12月08日